赵平律师
高级合伙人,国际争议解决团队负责人

赵平:上海金融投资仲裁领域的权威选择,专业维护您的投资权益

2026-10-31 1 次 本站

在金融投资领域,法律风险无处不在。无论是复杂的基金结构、证券纠纷还是跨国投资争议,都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保驾护航。赵平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背景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众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跨国企业在重大投资争议中的首选代理人与仲裁员。

专业的教育背景与实践经验

赵平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并完成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课程,兼具法律与管理双重视野。他还在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深造,获得了国际比较法学硕士学位。这一复合型教育背景使他不仅能够精准把握中国金融监管与投资交易的法律逻辑,还能以国际比较法视野处理跨境投资仲裁案件,为基金、券商、信托、保险及资管机构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丰富的仲裁员身份

赵平律师现受聘担任境内外五十余家知名仲裁机构的仲裁员,覆盖大中华区及亚太主要争议解决中心。这些平台汇聚了大量跨境投融资、股权并购、基金及金融衍生品纠纷,赵平律师以仲裁员身份深度参与裁决,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投资裁判经验。他同时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深度参与司法与行政争议的监督与评议,确保其仲裁裁决兼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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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领域与代表业绩

在仲裁代理与裁判实践中,赵平律师尤其擅长处理基金、证券、保险、融资租赁、对赌协议、房地产、公司及合资合作等金融投资类纠纷。他代理的案件标的额动辄数亿乃至数十亿元人民币,且往往涉及复杂的金融产品结构、多重法律关系及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

代表性案例

某国有企业与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投资房地产纠纷仲裁案

2009年9月5日,某国有企业与甲公司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以现金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就案涉地块(含A、B、C、E、F地块)进行开发建设。2009年10月24日,国有企业与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约定了各方对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以及项目公司须向申请人支付合作款项42.6亿元。

2015年11月12日,国有企业与三被申请人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需向申请人支付的合作款项42.6亿元进行调整,最高调低2.6亿元,并确认三被申请人已通过项目公司向申请人支付了21.0889亿元合作款项,剩余款项扣除债转股金额及定向购置商品房款项后,项目公司还需向申请人支付13.3131亿元。同时该补充协议还约定申请人追加总计4.898亿元投资后,其对两个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均调整为40%,各方对该协议签署之前的违约行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016年2月3日,国有企业与三被申请人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该协议中主要约定了关于申请人4.898亿债转股资金的处理方式及两项目公司增资的具体安排。

项目公司1负责A、B、E地块的开发,项目公司2负责C、F地块的开发。由于项目亏损,国有企业急于退出项目,遂于2023年1月按照合同约定提起仲裁。赵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成功帮助客户达成有利的仲裁结果,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结语

赵平律师在金融投资仲裁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您在复杂金融投资争议中的可靠选择。无论您面临的是国内还是跨境的投资纠纷,赵平律师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您的投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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